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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虚构的关于矿井倒塌的案例: 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的一个小镇,矿工们在地下深达上千米的巷道挖煤。两天来,检测到瓦斯浓度增加,安全主管已经就此向矿井经历做了汇报,即瓦斯的浓度已经高到有些危险的程度,在瓦斯清除之前应该暂停挖煤。但是矿井经理认为瓦斯浓度只是有些危险而且他还有煤炭订单没有完成,关闭矿井的成本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而且如果运气好,也许瓦斯还没爆炸就消散了。于是,矿井经理让安全主管隐瞒了险情。两天后,瓦斯爆炸了。一段矿井坍塌,造成3名矿工死亡,另外8名矿工被困狂坑,其他工人设法逃生。 爆炸威力巨大,造成的狂劲坍塌也很严重,要及时找到这些工人并救出他们需要花费几百万美元的成本。矿井经理面临的问题是如此巨大的开支是否值得。人的生命到底值多少钱呢?这个决策该由谁做出,有该怎样做出呢?矿井经理是欠股东更多还是欠被困工人更多?采用较慢叫安全但是成本较低的方法寻找这些工人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但较快较危险开支较大的方法也许能挽救更多的生命应该采取哪种方法呢? 矿井经理决定采用后一种方法开始征募志愿者,共有24人应征。三天后,人们发现救援工作要比想象的困难的多,有发生了两次爆炸,3名救援人员被炸死。同时,的被困工人很幸运地找到一根仍然可以使用的电话线,与地面有了联系。饥饿是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根据他们曾经读过的一个类似故事,他们认为想要维持生命等到救援的那一刻,唯一的办法是杀死一个同伴并以他为食物,而被杀死由抽签决定。他们决定要有人活着被救出去是他们的责任,否则,丧生的救援人员就白死了。 20天后,7名工人终于活着获救。他们靠吃同伴的肉来维持生命,曾经在大爆炸之前发现瓦斯问题的安全主管向媒体披露了他曾上报的事实,于是矿井经理被控犯了玩忽职守罪。他在离职前解雇了安全主管。矿井最终恢复了生产。 问题: 1、关于安全主管。他在事故之前服从了矿井经理的指令,而没有将矿井不安全的事实告知矿工、经理的上级以及公众,那么他是否承担了道德责任? 在爆炸和救援发生之后,他将经理已经知道矿井不安全的事实公之于众,他是否有义务?他是否应该将此事告知公司的董事会或公司的其他人,而不是媒体? 雇员奉命行事是否就履行了道德义务? 2、关于矿井经理。矿井经理是否有不合伦理的行为?为什么? 矿井经理决定尽力挽救被困矿工的生命,他是否有权以这种方式花费公司更多的钱财?他如的生命和金钱的支出之间进行权衡? 3、在本案例中,如果我们能够预计到会有8名或更多的救援人员为了挽救7名被困工人而死,征募志愿者的做法在伦理上是否可行?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