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星工厂 2011 年 12 月 30 日进行财产清查,结果如下: 1、 A 材料 500 千克,实际单位成本 20 元,列帐待查; 2、 B 材料盘盈 200 千克,实际单位成本 10 元,列帐待查; 3、 基本生产车间盘盈设备一台,重置价值 6000 元; 4、 生产车间铣床一台,原值 4000 元,已提折旧 1200 元,列帐待查; 5、 现金 账面数为 2000 元,实有现金 1100 元,领导未签字借条一张,金额 300 元,领导已签字但未记账借条一张 500 元; 6、 财产清查结果经批准作如下处理: 领导已签字的借条应立即记账;定额内损耗现金 100 元,其余的责成出纳赔偿。 A 材料,其中 300 千克属于仓库管理人员过失造成,赔偿;其余 200 千克属于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列入当期费用。 B 材料盘盈系计量不准造成,减少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的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