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省地区传统调料“豆瓣酱”,因其味道鲜美、风味独特、历史久远而闻名于世,是当地著名的土特产并远销海内外。但由于当地人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该地生产并出售的产品虽然大都注明了“豆瓣酱”字样,却没有人申请将该注册为商标。后来,A国一家企业在其本国将“”抢注,本地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你是当地调料行业协会聘请的律师,你会认为下列哪些保护“豆瓣酱”的建议合法且可行? A.根据我国法律,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得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因此当地调料行业协会应当立即向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B.“”作为地理标志,既可以证明商标申请注册,也可以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C.如果调料行业协会把“”作为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则注册后该行业协会有权禁止协会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该地理标志 D.如果A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或者TRIPS的成员国,则自该商标在A国注册之日起5年内,的调料行业协会都有权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