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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宝鸡市民于2003年4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宝鸡市渭滨支公司投了“康宁终身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险,年交费16000元,最高保额320000元。据介绍,2003年4月,依据保险公司的规定,他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陪同下,在指定医院做体检,当时检查的结果是正常。说:“正因为做了这次检查,保险公司才和我签订了这份合同,当时他们对我们全家还进行了生存调查!是在确认无明显风险的情况下,才予以承保。”2003年12月,被检出患有肝部肿瘤,花费60万元做了肝移植手术。可是当出院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却拒绝支付本应付给的20万元赔付,理由是“隐瞒病史”。投保时体检单显示一切正常。保险公司的调查显示,于2000年6月曾因病毒性肝炎住过院,病历明确写着:发现肝脏异常十五年。也就是说,确实没有如实向保险公司交代曾经的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