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应统一被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并应当按照合并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週整,以调整后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确认。 1、合并方取得的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合并方对于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 2、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与合并对价差额的处理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整合并方资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果需要调减合并方资本,资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调整合并方盈余和未分配利润。 3、对被合并方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的处理 对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合并方应将其从资本转入留存收益。 4、合并费用的处理 企业合并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证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所支付的费用除外。以发行债券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计入所发行债券的初始计量金额,即构成债券入账价值的组成部分: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有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人,(冲减股票的资本)不足冲减的,应当冲减留存收益。 问:1.于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被合并方的(1)价值入账。 2.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整合并方(2)(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果需要调减合并方资本,资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调整合并方(3)和(4)。 3.以发行债券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计入所发行债券的初始计量金额,即构成债券(5)的组成部分: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有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人,(冲减股票的(6))不足冲减的,应当冲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