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湖南某应届毕业生和当地某外企在学校的毕业生会上签订了一份就业协议,约定毕业后,该外企将接收为该企业工程部的计算机开发人员。就业协议约定于8月20日到企业报到上班。但是,2017年7月30日,收到该企业的一封信。信函称:“由于公司遇到了资金周转困难,进行人力的调整,原定于2017年8月20日的报到日期将推迟于2017年11月20日。”接到这封信函时,已经错过了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最佳时期。为挽回损失,他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请问公司需要对进行赔偿吗? 正确:需要赔偿 错误:无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