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 六国破灭,不利,战不善,弊在赂。赂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或曰:六国互丧,率赂耶? ”曰:“不赂者以赂者丧,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也。 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之年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起视四境,而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取胜,暴之欲无厌,奉之,侵之愈急,故不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 “以地事,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未尝赂,终继五国迁灭,?与赢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不免矣。燕、,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是故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卿为速祸焉。五战于,二败而三胜。 后击,连却之。 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勿附于,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相较,或未。 呜呼!以赂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人积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所劫哉! 夫六国与皆诸侯,其势弱于,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 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