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工业生产企业且为上市公司,按季对外提供中期会计报告。从 2010 年起为售出产品提供“三包”服务,承诺产品出售后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换或免费提供维修。假定公司只生产和销售 A 产品。 2011 年年初“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账面余额为 450 万元, A 产品的“三包”期限为 3 年。该企业对售出的 A 产品可能发生的维修费用,在期末按照当期 A 产品销售收入的 2% 预计。该企业 2011 年第一季度 A 产品销售收入 15 000 万元,发生的维修费 225 万元(其中原材料成本 150 万元,人工成本 55 万元,银行存款支付的其他支出 20 万元);第二季度 A 产品销售收入 12 000 万元,发生的维修费 150 万元(其中原材料成本 120 万元,人工成本 20 万元,支付的其他支出 10 万元)。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实现的会计利润均为 5 000 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1> 、编制 2011 年第一季度发生维修费的会计分录; <2> 、编制 2011 年第一季度确认预计负债相关的会计分录; <3> 、编制 2011 年第二季度发生维修费的会计分录; <4> 、编制第二季度确认预计负债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