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私带锯条锯铁栅 逃离监狱又作案 —军天湖监狱张犯、冯犯结伙越狱脱逃案 1、基本情况 张犯,男,1973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安徽省临泉县人,小学文化,家住安徽省 临泉县乡。因犯抢劫罪于1995年11月29日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 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刑期自1995年6月12日至2004年12月11日止。1996年2月7 日从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移押至上海市军天湖监狱一大队六中队服刑改造。 2、越狱脱逃经过 经查:二犯于1996年2月7日入监,且同时分在同一分监区、同一监组。同年3 月2日,由冯犯利用分监区组织新收犯清理监区建筑工地施工场地之机,捡拾得废旧钢 锯条一根,藏中带入监内。之后,由冯犯望风,张犯分三次将监舍窗户的铁栅栏锯 断。同年3月8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张、将锯断的铁栅栏推开后钻出监舍,又利 用事先准备好的系有窗钩的,避开电网,翻越围墙,逃离监区。1997年9月7日凌晨 2时50分许,张犯在上海市恒丰路立交桥实施抢劫犯罪时,因被害人及时报案,后被公 安机关抓获。同年9月9日,冯犯在山西一煤矿被抓获。 据现场勘查:张犯床位紧贴后窗上铺外侧,冯犯床位在监舍中间下铺内侧。现场后 窗为三开扇窗户,铁栅栏中间右起第二根下端紧贴横档处被锯断,断面直径为16毫米, 有三处旧痕迹,一处新痕迹,铁栅栏被外力向外侧推弯曲。根据查获锯条拉动的距离, 经模拟实验,锯断该铁栅栏至少需用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