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不锈钢用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2016 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 产品销售收入 800 万元,销售边角料收入 40 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5 万元。销售成本250万 (2) 以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品不含增值税售价 60 万元。 (3) 实发合理工资、薪金总额 10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 15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1.5 万元,拨缴工会经费 2 万元。 (4) 支付法院诉讼费 3 万元,税收滞纳金 4 万元,合同违约金 5 万元,银行逾期利息 6 万元。 (5) 因管理不善一批原材料被盗,原材料成本 10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 6 万元,原材料损失已经税务机关核准。 已知,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14% 、 8% 和 2% 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率25% 根据资料计算该企业: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被盗原材料的扣除额 3、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