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在与员工小张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一个棘手问题,员工小张2017年1月1日进厂,公司每月支付小张2000元,但公司一直遗忘与员工小张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小张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 2017年5月1日,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普查,才发现与员工小张漏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表示要与员工小张补签劳动合同,员工小张同意补签,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17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资,否则员工小张只愿意将补签劳动合同日期订在 2017年5月1日,最终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小张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并根据劳动合同法支付了小张该得的工资。小张与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