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至11月“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为792 610元,12月份发生如下部分经济业务: 1.12月10日,出售给悦达公司A产品500件,价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为34 000元,B产品300件,价款180 000元,增值税为30 600元,全部款项尚未收到。 2.12月15日,出售一批多余的丙材料100千克,单价12元,价款共计1 200元,增值税204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3.12月18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广告费8 600元。 4.12月20日,向希望工程捐款30 000元,用转账支票支付。 5.12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厂部电话费500元。 6.12月31日,结转本月产品销售成本196 000元(其中,A产品成本为110 000元,B产品成本为86 000元)。 7.12月31日,结转本月15日售出丙材料的实际成本1 000元。 8.12月31日,计算本月消费税18 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 000元。 9.12月31日,将本月发生的所有损益类账户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10.12月31日,按25%税率计算并结转本月所得税。 11.12月31日,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12.12月31日,按照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12月3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580 000元。 14.12月31日,年终结转利润分配明细账户余额。 任务: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