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x16年至2x18年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 2x16年1月1日,甲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46 500万元(其中,股本总数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资本30 000万元;盈余6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 2x16年度实现净利润 400万元,股本与资本项目未发生变化。 (2) 2X17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预案: 1按2x16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 2 以2x16年1 2月3 1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以资本(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计4000万股。 2X17年5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预案,同时决定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2x17年6月10 日 ,甲公司办妥了上述资本转增股本的有关手续。2x17年度,甲公司发生净亏损3 142万元。 (3) 2x18年5月9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法定盈余弥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200万元。 要求: (1) 编制甲公司2x17年3月提取法定盈余的会计分录。 (2) 编制甲公司2x17年5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3) 编制甲公司2x17年6月资本转增股本的会计分录。 (4) 编制甲公司2x17年度结转当年净亏损的会计分录。 (5) 编制甲公司2x18年5月以法定盈余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 “盈余”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