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3日深夜,因家庭琐事对家人长期不满萌生杀人念头,大兴男子持刀杀死自己的妻子、父母、妹妹、和两个未成年的儿子。2011年9月16日,被执行死刑,伏法前,曾留下遗嘱,称将全部财产留给奶奶。此后,因岳父母、奶奶、姥姥四位老人未能就析产继承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岳父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李家的财产进行析产。法院审理核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以议价的方式评估涉案房屋及车辆,最终议价的财产总额为800万元。大兴法院审理确认妻子、妹妹先于父母死亡,的两个孩子最后死亡,生前所立遗嘱有效。 问:1)的遗产由谁继承? 2)父亲的遗产由谁继承? 3)母亲的遗产由谁继承? 4)妻子的遗产由谁继承? 5)妹妹的遗产由谁继承? 6)两个儿子的遗产由谁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