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19年2月6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三项决议: (1)选举公司一名董事和更换了两名监事。一是由A本公司的监事担任董事,二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公司代表作为A公司的监事;另外由公司职工代表代替原公司职工代表。 (2)决定于2019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 (3)3月15日,A公司总经理在未经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为他人经营与A公司同类的营业,取得相应的收入1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股东会议作出选举一名董事和更换两名监事的决议 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A公司可以发行债券吗?为什么? (3)A公司总经理为他人经营业务是否符合规定?A公司可以依法采取什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