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册会接受ABC会事务所委派,负责审计甲银行(上市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甲银行2015年至2018年财务报表也是由A注册会负责审计。审计中存在下列事项: (1)甲银行以A注册会熟悉甲银行业务、与A注册会 合作愉快为由,要求ABC会事务所继续委派A注册会担任甲银行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委托人,ABC会事务所欣然同意。 (2)DEF会事务所与ABC会事务所共同出资开发了审计手册,除此之外,双方不存在其他合作关系。DEF会事务所2018年为甲银行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 (3)A注册会的表妹在甲银行从事理财产品的促销工作,2018年5月10日,工作年限超过5年,甲银行按照内部激励制度的规定为其购买商品房提供担保。 (4)因资本市场疲软,甲银行购买的债券市价持续下跌,项目组成员B建议甲银行将该债券由持有至到期投资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以便择机出售。 (5)D注册会在甲银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担任项目经理,并与A注册会共同签署了甲银行2017年度审计报告。D注册会于2018年5月1日从ABC会事务所离职,于2018年末加入甲银行下属某分行担任财务总监。 (6)E注册会是与A注册会 同处一个分部的其他合伙人,持有甲银行1000股股票。 要求:针对上述事项( 1 )至( 6 ),逐项判断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