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3月25日购入乙公司股票20万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总额为175.52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的手续费0.52万元,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万元。4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3月19日宣告派发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4万元。2018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25元。2018年11月10日,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全部对外出售,价格为每股9.18元,支付手续费0.54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甲公司2018年度对乙公司股票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