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 1)销售M型彩电,取得含增值税价款6 780 000元,另收取包装物租金56 500元。 (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N型彩电500台,N型彩电同期含增值税销售单价4 520元/台,旧彩电每台折价316.4元。 ( 3)购进生产用液晶面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80 000元。 ( 4)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300元。 ( 5)购进一辆销售部门和职工食堂混用的货车,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税额96 000元。 ( 6)组织职工夏季旅游,支付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 200元。 ( 7)将自产Z型彩电无偿赠送给某医院150台,委托某商场代销800台,作为投资提供给某培训机构400台;购进50台电脑奖励给业绩突出的职工。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3%;取得的扣税凭证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1.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 M型彩电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甲公司当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N型彩电增值税销项税额